免费注册·RSS源·手机版·广告服务·成功案例·服务介绍·投稿中心·收藏本站· 设为首页·玉米:60102854QQ群:大豆:52200431 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

行业信息

  • 行业信息
  • 交易供应
  • 交易求购
  • 交易招商
  • 商情中心
  • 人才中心
当前位置:首页>行业分析>正文

【独家】稻谷政策持续强化,年后农户如何选种?

2023-01-12 09:38:02来源:粮信网作者:郭东野



 

春节临近,随着米业开机率陆续走低,原粮市场成交亦是持续萎缩,可见新粮市场购销已经接近尾声,米企库存建立基本结束,2023年的稻米市场已经提前进入了假期状态,进入暂时性的停摆时节。这同时意味着新一年的枪声即将打响,年后农户的选种压力也是越来越大,尤其对于北方产区来讲,2022年的种植情况较为特殊,难免会对2023年选种以及实际种植情况形成一定影响。那么2023年农户究竟应该如何选种?以下为笔者分析,仅供参考。

 

官方数据的参考尤为重要

国家统计局公告显示,2022 年全国稻谷播种面积 4.42 亿亩,同比减少 706.6 万亩,下降 1.6%;受南方地区高温干旱影响;稻谷产量 4169.9 亿斤,同比减少87 亿斤,下降2.0%。其中,北方长粒粳稻的种植面积各产区减少比例达到1/3-2/3,这也导致了2022-2023年度北方长粒粳稻供给减少,农户惜售,价格持续上涨,从这些数据来分析,2023年北方长粒粳稻的种植面积或将出现增长态势,据贸易商反馈,吉林产区2023年长粒水稻种子火爆热销,整体预计或将增长至去年同期的两倍甚至三倍。

 

另外,截至202212 月,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省份是江苏、安徽、河南、湖北、黑龙江等 5 省。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消息,截至 1214日,黑龙江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量 484万吨。且市场消息称,截止当前收购量已经超过600万吨,可见今年北方市场的收储力度尚可。另外,据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,截至 1226日,江苏省累计入库稻谷 710.45万吨,社会主体商品收购 434.65万吨,社会主体收购占总收购量比例同比提高 3.4个百分点,市场化收购特征明显,秩序平稳。

可见国家稻谷政策从未弱化。据悉,经国务院同意,稻谷最低收购价和稻谷补贴将保持稳定,还要逐步扩大稻谷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,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。

 

不可控因素较多,跟风心理不可取

当前部分农户存在盲目跟风心理,尤其是在对于实际数据没有透彻了解的情况下,追随社交平台的一些错误信息,毕竟主播的目标是流量,自媒体时代的信息更是良莠不齐,而种植情况的决定因素却是十分复杂的,因此建议农户从实际出发,密切关注多方因素。

第一20232月末即将公布2023年国家托市价格,届时或将对农户的选种心态造成一定影响,也是新季种植的指导性数据,当前农业部已经表达出托市价格基本稳定,建议农户们持续关注准确价格数据。第二,近年来受疫情因素影响,种植成本也是在不断变化,而作为疫情政策放开的第一个年头,地租、化肥以及人工等种植成本也是我们应该密切关注的另一关键因素。第三,进入一月份以来,市场陈粮热度见涨,中储粮各分公司加大投放力度,黑龙江分公司亦是在本月陆续出现成交,因此农户和米业切不可忽略陈粮对于市场价格的影响和冲击,尤其今年国家临储库存一定量的长粒粳稻,年后的投放情况以及定向饲料粮稻预计投放量都应该纳入参考范围,当前数据显示2023年定向稻谷预计投放1500万吨,而2022年定向饲料稻投放量达到4392万吨,实际成交量在2900万吨左右。

 

综上所述,笔者认为,2023年没有疫情因素的阻碍,随着经济的复苏,物流的畅通,原粮成交或将向好发展,建议北方产区长粒粳稻以及稻花香水稻、糯稻、黑稻种植心态保持谨慎,切勿盲目跟风,而南方产区籼稻种植可根据各产区实际情况具体进行分析考量。欲了解更多稻米行情数据以及未来走势,敬请持续关注中国粮油信息网的官方网站(http://www.chinagrain.cn)以及APPhttp://www.chinagrain.cn/app)和微信平台(graininfo)或可致电0451-88001128咨询,成为中国粮油信息网的会员,享受更多特权。(中国粮油信息网 郭东野/审核尹秀颖)

特别声明

  1. 1.本文为自媒体、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,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。
  2. 2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粮信网-中国粮油信息网络平台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粮信网-中国粮油信息网络平台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粮信网-中国粮油信息网络平台”。违反上述条款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3. 3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本网站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4. 4.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,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。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,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  5. 5.友情提醒:网上交易有风险,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,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,异地交易请多学、多看、多问、多了解,网上骗术多种多样,谨防上当受骗!
  6. 6.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,仅供投资者参考,并不构成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
  7. 7.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、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,联系方式:编辑部电话:0451-88003358 电子信箱:info#chinagrain.cn(请把#换成@)
粮油交易
热文TOP10
×
中国粮油信息网手机APP 广告
【独家】稻谷政策持续强化,年后农户如何选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