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黑龙江省粮食局《关于推动水稻加工业产能优化整合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》(黑粮规〔2017〕4号)及《关于对年加工能力30万吨及以上水稻加工企业2017年度产能及运营情况核查的通知》(黑粮办发〔2018〕19号)要求,现将2016年前纳入省政府重点支持范围的51户(黑龙江省粮食局门户网站第1-6批次已公示企业)年加工能力30万吨及以上水稻加工骨干企业2017年产能及运行核查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庆安东禾金谷、方正秋然、齐齐哈尔和美泰富等36户水稻加工企业继续纳入省政府重点支持骨干企业。
二、鹤岗万源、虎林绿都、友谊金安等15户水稻加工企业不再纳入省政府重点支持骨干企业。上述企业如2018年符合黑粮规〔2017〕4号等文件规定条件,经申请并核查认定后,可再次纳入省政府重点支持骨干企业范围。
三、本公示期满后,第1-6批次公示名单自动失效。
公示期为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(5个工作日)。
监督举报电话:0451-53609225、53609550
联系人:吴春甫 曹景军
附表:全省2016年前审核认定年加工能力30万吨及以上水稻加工企业2017年度核查结果
黑龙江省粮食局
2018年11月7日